hg90992体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职责

    2017-09-11 16:36:48           浏览数: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系级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及工作规则暂行规定》《中共hg90992体育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hg90992体育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及工作规则(试行)》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职责。

  一、书记主要职责

  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是学院党委的“班长”和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学院党委(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带领党委班子履行好以下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和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单位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局面。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院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风学风建设。

  5.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做好学院党务干部、团委(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对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组织负责人的任免,在听取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与院长共同研究,按有关规定办理。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出国、晋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6.领导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7.不断加强学院党委和下设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院长主要职责

  院长是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班长”和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持本学院行政工作。带领行政班子履行好以下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与学院党委书记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了解完成情况。

  3.负责管理教学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4.负责学科建设。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制定本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做好学科调整,实现学科建设目标。组织力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合作、社会服务。领导学院教授委员会,做好教学、科研立项与成果评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5.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6.积极与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配合,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局面,负责以学院行政为主实施的德育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负责管理本学院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学院经费和资金。负责建立和实施本学院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通报制度。本学院资金使用办法和重大经费开支,需与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商量提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8.主持制定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和管理秩序。

  三、副书记主要职责

  1.协助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工作,处理日常的党务工作,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检查和指导各支部开展工作。书记外出时,由副书记主持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2.协助分党委(党总支)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在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学生政治学习,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4.负责学团干部和政治辅导员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班主任的选任、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及相关工作。

  5.做好学生发展党员工作及学生的评先、评优工作。

  6.协助书记做好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依规、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为学校改革、稳定和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7.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副院长主要职责

  1.协助院长负责好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学院的各项决定。

  2.协助院长组织编制本单位发展规划、改革措施以及年度计划等,及时检查了解完成情况,并定期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育教学的各种检查与评估工作,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实验教学、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建设等,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

  4.负责制定和落实学院科研工作规划,组织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申报工作,加强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教学方面课题(项目)和学术成果等。

  5.协助院长做好科技合作、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协助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本单位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2.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组织状况,对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建议,指导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

  3.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

  4.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按时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6.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所在单位干部师生理论学习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内容安排,经分党委(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健全学习档案和工作督导,协助书记抓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党员的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工 作。

  4.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先进典型,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 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5.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6.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本单位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提高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2.对党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检查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接受本单位党员的各种检举、申诉和控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及时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或校纪委报告。

  4.协助校纪委和分党委(党总支)进行违纪问题及案件的初查核实,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5.协助分党委(党总支)认真贯彻落实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参加或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参与本单位重要工作事项的研究。

  7.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青年委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国梦做出贡献。

  3.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有关工作,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4.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统战委员职责

  1.开展党的统战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与宣传,提高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对统一战线的认识,促进统一战线团结。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积极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归侨侨眷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涉及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促进学校发展。

  3.掌握本单位统战对象基本情况,保持与统战对象的联系,做到政治上信任、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师生等统战成员参加统一战线活动,支持党外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党外代表人士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5.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统战工作的部署要求,接受党委统战部的工作指导。

  6.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保卫委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保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学院安全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

  3.积极对师生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饮食卫生安全、防灾减灾等工作等宣传教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氛围。

  4.及时了解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变化情况,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师生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协调、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5.维护正常校园秩序,协助做好校园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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